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
(四)礼法合治——统治工具的混合儒与法本来是一对根本对立的思想学说。儒生为了实现儒家和自己的政治理想,就不得不热心于追求官职名利,依附于封建权力,并披上忠孝的光环,而同时儒生则亦深深陷入世间的物是人非,被欲望所羁绊,甚至历代饱读圣贤然则趋炎附势、穷凶极恶、奢靡贪腐的官员亦层出不穷。
更重要的是,佛法更强调慈悲治世,这与儒家的仁政爱民与人为善相通。又言造化所成,无一物相肖者,以是知万物虽多,其实一物(《太和篇第一》),这实际上就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以及无一物非天,无一物非命,无一物非神,无一物非元(《文始真经》)的变体。而为了保持内在的仁,就要在行动和社会关系上有所体现,这就出现了对礼的诉求。《通书》中虽以诚为本,但亦以静虚无欲为修身之道。性与道的根本区别,就在性这一字本身所体现的生的意义,性者,心生也,所谓性者,生之质也(《天人三策》《说文解字》《庄子外篇·庚桑楚》等)。
佛法传入中土后,迅速与中华原生文化相结合,互相渗透融合,终成中华大乘佛教的格局,并成为中华文化内在的三大思想核心之一。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例如北宋五子,皆是对道家哲学有着充分的研究,并以此来重构儒学。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丙》)。在早期儒家的理论上,尚存有对君臣、父子之间关系的二元辨证,强调忠孝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尤其是对忠而言,即所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佛法传入中土后,迅速与中华原生文化相结合,互相渗透融合,终成中华大乘佛教的格局,并成为中华文化内在的三大思想核心之一。固可知,自古实干能臣,纵出于科举,名属儒门,然皆重实重法。
故历代明君能臣,皆重礼仪教化,又实刑法赏罚,道统法统合一,共成一时善治。众所周知,老子并无正式开馆收徒,只有关尹子可算弟子。
四、扬弃与借鉴——中华儒家思想对完善现代治理的启示现代治理本质上是世界工商业革命后形成的以个体权利平等与保护为政治纲领、以解放工商业生产力为经济目的一整套国家社会治理结构。又如张载《正蒙》开篇即言,太和所谓道,认为道化为太虚,太虚化为气,气化为万物。而心则在反思理的基础上对性的人本回归,心性不可分离,心是天心也人心,性既是天性也是人性,认为理不可能超越人性而存在,承认人欲的合理性,所谓人欲即天理。与儒家类似,法家亦来源于道家,是道家在治世方面的延伸。
在法令方面,虽然汉高祖入关中约法三章,推行仁义,然而随即发觉远不能治,故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书·刑法志》)。《通书》中虽以诚为本,但亦以静虚无欲为修身之道。尤其是重点围绕着《中庸》的诚,将传统儒家的君子之学,发扬为圣人之道。并将理与人欲相分离,以敬诚为桥梁,以忠孝节悌为本,存天理,灭人欲。
从仁的角度,自古至今仁的字形就没有变化,仁就是人,所谓仁者人也(《中庸》)。这一追求在两千多年前的奴隶封建社会时代显然具有非常先进的政治理想主义思想特质,然而到了理学之后,儒家学说亦开始借鉴佛道,追求圣人之道。
当然,儒家以人为本,对天地自然的保护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人本身的生存发展。又如《周易·系辞传上》指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并指出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儒学不得不面对自己仅沦为和法家一样的帝王统治工具的尴尬地位。自古儒家学者多讳言与道家渊源,以示正统,其实大可不必。而儒法合流又进一步加剧了儒学本身内在具有的矛盾性,理想与现实的割裂,性善与性恶的对立,良知与欲望的冲突。一、儒为历代正——儒家与中华文明相伴而行自古对儒家的起源有多种说法,显示了儒家起源在历史上的多源性。行为上则表现为放浪不羁,近似于庄子的鼓盆而歌。其中,前三典后世被儒家所倡,而后两典可归法家,政典儒法兼备。
自秦灭后自汉重新大一统,从统治的需要出发,儒法合流更成为一种政治常态和必然。礼的形成既是对人性恶的一面的排斥,如《荀子》所言,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
从儒家的学说内容来看,其着力于阐述个人行为与人伦社会关系的理想状态,因此本体论部分并非其重点。重视儒家思想的精华,就要求各级政府和官员要真正把人民当作亲人,心中有爱,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
这实际上复归了容纳天地人万物的包罗万象的博大正统道学体系。(三)援佛入儒,融释成心佛法于公元前五、六世纪起源于印度,自东汉明帝时传入中华,于南北朝时期起广为流传,至唐大成,历代多备受上至帝王宗师,中至士大夫,下至庶民众生的信仰。
因此,无论本体论如何争论,儒家始终是是一个完整的思想流派,正在于本体虽变,但仁与礼则不变。可以说,中庸既有中和为用,以中为行,又有和光同尘、大智若愚、泯然众矣的意味。这体现出了在早期春秋战国时期,大一统尚未完成,作为士子的相对自由选择权。这用孔子的一句话而言,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
禅宗讲究不立文字,不拜偶像,言下顿悟,禅坐之法如同庄子坐忘之术,亦如儒家正襟危坐,而思想上则谈心论性,识自本心,自性成佛,这与儒家克己复礼,尽心知性亦如出一辙。而作为儒生,一旦通过修习儒学获取官职掌握权力,就必须面对实际治世济民的重任,而不能仅在书斋中坐而论道,也必须要面对复杂的人心善恶和社会局面,才方知法家的必要性。
儒家认为人皆有爱,这个爱就是人性本善,而爱的自然基础在于父母对子女的爱和亲人之间的爱,也就是所谓的亲亲[[22]]。更何况禅门自古亦有呵佛骂祖的传统,盖大乘佛法认为,众生平等,十万八千法门,皆为佛法,只是因缘不同,表现各异,且佛法非法,凡所有相皆为虚妄,崇与不崇,皆无所碍。
如徐阶言,凡为治,不患无事,患无赏罚(《世经堂集》卷十四)。因此,既不能为了推崇中华文化而又独尊儒术,又不可为了批判儒家而否定中华文明。
这种简一的正义标准,不但有助于去分辨世事,分辨人与人之间行为交互的是非,更是多元文化思想之间包容交流的标准,这亦体现了原儒大道至简的质朴特征。当然,以今观之,理学对佛法的理解,显然还未融会贯通,虽强调道心,但实际强调理为心本,理主心从,实际上还未明心体不二的圆融之理。可以说,宋代儒家从周敦颐开始复源道家思想,以道和太极作为万物本体,此后张载以气,二程以理,直到朱熹彻底将理正统化绝对化,完成了从道到理的本体名相过渡。与其他的思想学说不同,儒家是唯一同时力图兼顾个人修身为圣贤与闻达朝野平天下的学说,而其他如佛道以修身成圣佛为主,法墨则只一心求治。
而人之尊重天地的表现就要行仁德,君王要爱护苍生,敬重天意,以德化天下,若君王有失德之举,则天地就会降下灾祸。而一旦反过来,如果处处视民以愚任意愚弄,甚至视民以牛马任意取用,则就是所谓的君视民如草芥,民视君如寇仇。
乃至雍正自号圆明居士,亲自讲经演法,乾隆被视为文殊转世。高拱、张居正则更尤重法家之术[[18]],高拱在其《挽颓习以崇圣治疏》中提到官场八弊,首要就是坏法,其余为,黩货、刻薄、争妒、推委、党比、苟且、浮言。
究其根本,在于混淆了儒家与中华文化的关系。而道家走向以天地宇宙自然的本体和规律替代了古巫鬼神崇拜,但更倾向于以宇宙视角来看待人间,因此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也就是天地之内皆草木。